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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 X 游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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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dnesday, April 25, 2012

十七 X 游牧人 ON FACEBOOK!
 

十七 X 游牧人成立七年了,你們還在嗎?

這些年來你們好嗎,還有偶然來看我們的文章嗎?

七年,我們都長大了。離開了校園,出來社會工作好幾年,看的世界跟以前不可能一樣了。

從前的自己多好多壞都回不來了,但未來的我們一定會變更好,要一直抱著這個信念把日子過下去!

回看從前的文章,雖然跟大家素未謀面,但看著大家的留言感覺很溫暖,就好像有一羣見證著自己成長的好朋友一樣,很窩心。

現在長大了,雖然很久沒寫,但骨子裡終究還是愛寫,所以決定寫下去。

 

你們記得有空來FACEBOOK跟我們聚聚舊。看看自己這些年來長大了多少,又看看我們轉變了多少。

 

http://www.facebook.com/shesquare

到時見!

 

十七 X 游牧人


Monday, September 19, 2011

《3 idiots》


這部電影早在 2009 年拍成,卻到今天才在香港上映。接近 3 小時,但幾乎都在不知不覺下過去的。這部電影實在太鼓舞,也著人反思到底自己在人生裡追求的到底是甚麼。
 
相信很多觀眾都能在電影中找到共鳴,當我們背誦中六課文《人生的意義》的時候,大抵有想過到底自己的人生有甚麼意義。

由出生到現在,每個人都告訴你哪些是好的選擇,哪些是你「該做」和「不該做」的事。

你要努力讀書、要入名校,如果能力許可最好做醫生律師,讀書還要加上學樂器,琴棋書畫樣樣皆精才能和你的對手競賽。沒錯,電影裡的主任常說:「人生就像一場賽跑,跑不快便會被別人踩到」、「compete, or die」。

畫畫?寫作?藝術?不要造白日夢,這些可以令名校更易錄取你但並非求生技能,千萬不要希望靠這些謀生。

真的進了名校的話,即使考不了醫科法律系,也最好從商。

. . . . . .

在你的人生選擇裡,到底有多少是你自己的意願?

我們經常讓別人為我們的人生下定義:能賺錢的職業才高尚、要住大屋開名貴跑車到高級餐廳才算活過,但你有問過自己想追求的是甚麼嗎?

電影裡我最喜歡的其中一幕,是 Farhan 決定要去當野生動物攝影師,回到家裡,父母為了他將得到第一份工作而預備了手提電腦作為禮物,卻因為知道他沒有去面試而生氣。

從 Farhan 一出生,他的父親便為他的人生下了註腳,勒令他要成為一名工程師。

而當他說他想當攝影師的時候,他的爸爸說:「過幾年後當你的同學都開始買房子開跑車的時候,你便會恨你自己。」

Farhan 說:「但如果現在我去當工程師,當我回看我的人生,我會恨你。要是這樣,我寧願我恨的是自己。」

Farhan 續說:「沒錯,當攝影師可能賺到的錢很少,但我將會學到很多。雖然那時候我可能要住小一點的房子、開小一點的車,但我會十分快樂。」

拿出一點點的勇氣來吧。我們都為了未知的未來太恐懼、太在乎身邊的人的想法,而埋沒了自己的真正感受。

就如男主角的好朋友 Raju 到 Pia 的婚禮上帶她走,要她一起去找 Rancho (男主角),Pia 第一句說的是:「現在太遲了,這樣逃跑別人會閒話我的。」

但 Raju 說:「是的,你現在走別人會嘩然,會議論紛紛,但他們很快便會忘記這件事,而你呢,你將會為嫁了一個不愛的人而後悔終身。」

我們總是想尋求穩定、不想冒險,以致把自己喜歡的人和事拋棄,只跟著大家認為對的方向走,隨波逐流。

電影可能是過份理想化,但我們真的只活一次。

不論你的理想是甚麼,嘗試去追隨吧。這樣的人生,才有意義。


"make ur passion your profession."

"pursue excellence, and success will follow."

游牧人.


Thursday, September 08, 2011

You are the apple of my eye.

 

 

 

 

 

 

You are the apple of my eye.

《那些年,我們一起追的女孩》

小知識:

apple of one's eye」一語最早出現於公元 885 年,集錄在一本獻給阿佛列大帝 (Alfred the Great) 的教牧關懷文獻中。
莎士比亞亦曾在他創作的喜劇《仲夏夜之夢》(A Midsummer Night's Dream) 中應用此語,最初此句的意思泛指瞳孔,後來引申指「最珍愛的人」,用以表達對最心愛的人的感情:

 
Flower of this purple dye,
Hit with Cupid’s archery,
Sink in apple of his eye.
When his love he doth espy,
Let her shine as gloriously
As the Venus of the sky.
When thou wakest, if she be by,
Beg of her for remedy.

 

以上為舊式英語,故事中仙王奧布朗 (Oberon) 把三色堇的花液滴到男孩的眼皮上,這些花液滲透了愛神丘比特的魔法。當男孩醒來,看到他該愛上的女孩,便會打從心底裡被她的光芒懾住,然後懇求她把他從愛的沼澤裡拯救出來。只有在她身上,他才能夠找到他的救贖。

 - - - - 

看畢了《那些年,我們一起追的女孩》的小說版本,從初中開始便讀女校的我,沒有幸感受那種青春的激動,錯過了一些在青澀歲月該有的心靈悸動,沒有那種上學為了要見某個人的期待,也沒有為著某個人而奮鬥那種從心底油然而生的動力。

如果能夠有那麼一個人,在我回顧過往十年的時候,能讓我發覺,這個世界,所有的快樂哀傷,都有他在裡面,我定會義無反顧的和這個人廝守一輩子。

雖然我沒有經歷過那種校園的青蔥歲月,但仍能明白那種愛上一個人便不顧一切的精神與傻勁,那是「幼稚」的人才有的勇氣和衝動。

人長大了,不會再傻傻地把時間心神投放在未必會有結果的感情,更莫說像男主角那樣熱切地喜歡了心上人 8 年。

喜歡久了,有時候我們也忘了到底是真的愛上那個人,還是只是喜歡那種「喜歡他」的感覺。

看過九把刀這部小說的人都知道,男女主角在那些年間,是最好的朋友,本應有機會在一起,可是他們卻總是在一次又一次的陰差陽錯下錯過彼此。

我很喜歡九把刀的一個信念:「人生沒有意外,只能說是命運使然。」

我也相信,一切冥冥中有主宰。無論我們精心策劃還是無心插柳,有些命運的邂逅和安排,是我們終究無法躲得過的。

他註定會戀上她,雖然最後是一次又一次的錯過,但剩下點點的遺憾,或許反而是最好的結果。


對於那些我們無法掌握的人,我們總會份外掛念,格外重視,在心裡留下一個特別的位置。

有天,當你驀然想起,曾經有那麼一個人,讓你喜歡得喘不過氣;夜裡無法呼吸、為了他而失眠;他的每一件小事你都好好用心記住;他無心的一句話可以讓你失聲痛哭、他的一下觸碰能令你全身麻痺發軟;你們每個相處的片段你都反覆回憶,害怕忘記任何一個細節;你做的所有事可以不介意任何人的看法,卻只在乎他的評價......能夠想起曾經有這麼一個人在你生命裡出現,其實是一件很幸福的事。

很多書教我們要自愛,不要讓自己陷入受傷的境地,可我還是喜歡那種橫衝直撞,傻傻莽莽的愛情。喜歡就大聲說出來,想做的時候就跟隨感覺去做。

衝過撞過以後,即使沒有結果,至少我們不會後悔。

life is too short to wake up with regrets. 

這部小說真的很清新。那種淡淡的遺憾感,讓人雖然覺得可惜,卻還是會感受到那股暖意。


我相信:
「也許,在另一個平行的時空裡,我們,是在一起的。」

 

 

 

 

 

游牧人.

 

 

 

 

 

 


Wednesday, August 10, 2011

這些年來,戀愛教會我的事

 

 

 

這些年來,無論最終怎樣不歡而散、無論因何種理由分手,我總打從心底裡希望對方過得快樂。始終是愛過的人,又怎捨得他難過。

更何況抱著「活得比你好」、「你沒有好結果」的心態做人,只會令自己辛苦。活在別人的陰霾下,一點也不是自愛的表現。

 


從前會執著,為什麼兩個曾經如此親密的人,可以變回連朋友也不如的陌生人,對對方視若無睹、不聞不問。或許我們仍會從朋友口中偷偷打聽對方的近況,卻不會再主動聯絡

曾經我也有抱怨過那些撇下我的人。我不斷執拗地去回想一起時的光景,懷疑那些發生過的片段是否只是我一廂情願的想像,否則對方又怎能夠這麼快放得下。

也有質疑過對方存心哄騙我的感情,得手後便逃之夭夭。這些沒有答案的問題曾經在我腦海裡不斷迴轉,令傷口久久不癒。

 


然而現在我卻發現了,發生了的事,根本無需考究背後的動機和原因。那一刻,感覺來了,所以我們相愛。然後,相處以後發覺合不來、或是其他種種原因,讓我們慢慢疏遠了。

我會選擇相信一切的感覺也是真的,一切對方為你做的事、說過的話,在那一刻也是出自真心,即使最後結果並非如你所願。

 

 

感情從來無法分析,也不能以道理解構。我們只能記住當中那些零零碎碎的美好片段,嘗試在當中了解自己多一點,讓下一段感情更圓滿。

 

 

沒有一段感情是不能放下的。放下,不是因為無情,而是因為明白自己並非最適合對方的選擇。放棄一個心愛的人固然痛苦,但如果你並非他快樂的理由,苦苦痴纏又有何意義。

談過的戀愛,教我學懂放下。明白人生旅途上總有些人只是你生命裡的過客,他們在你人生裡留下了一些軌跡,而這些一點一滴的烙印,造就了我們成為今天的自己,讓我們能夠釐定日後的方向。

 

 

「戀愛會結束,經歷會留低,陪伴我們繼續戀愛。」這是電影《戀情告急》裡的對白。

當一段感情結束,愛和回憶,放在心底就好。

 

 

Everything happens for a reason.

該來的,來過了;該結束的時候,就學會讓它好好的結束,送上祝福。

 

 

 

這些年來,原來我得到過的,最終,就是為了讓我學會放下。

 

 

 


 


 


Monday, June 27, 2011

the paradox of love

 

 

愛情裡最吊詭的,不是兩個人如何由南轅北轍的迥異背景走在一起,也不是兩個人如何突破一切世俗障礙、不顧一切的相愛,而是,為何那個由陌生到親暱、曾經仿如親人的情人,今天可以和你老死不相往還,不再關心,連說話的力氣也提不出來。

 

那時候你們每天都要「保持通話」,若說真的有誰被綁架,那一定是你們互相把對方的心給俘虜了。對方不在視線範圍的時候,內心那種牽繫,強烈得令你無法分神專注任何事。

 

你們早上起來已經傳短訊,甚或工作時依然要 msn,下班後又要見面,回家還要在電話內纏綿一番方能入睡。你們把對方放在首位,熱戀的時候連家人想見你一面也難,朋友們都以為你失蹤了,都打算貼街招尋人了,你還是懶理身邊所有人的控訴,只抱緊眼前人。


見面的時候你們永遠不會累,凌晨了不願回家,吃了晚飯明明已經很飽,卻還要頂著肚子去吃甜品,只為求爭取多一點時間見面。閒逛又閒逛,等車的時候故意多等幾班,明明他送你到家門口,你還說要送他去坐車。兜兜轉轉,只想留住那一刻。曾幾何時,你覺得這個世界只有你們倆。沒有人會看錶,沒有人會在意明天是否還要上班,世界像為你們停頓了。那是你們曾經為對方失去理性的憑據。

 

日子過去,同一個人,當然不再和你不斷發短訊。有時候即使通電話,也只是草草的交代今天發生過甚麼事,有有趣的事發生已經很好了。下班後,有時候你累得立刻回家,你們彼此都不再那麼期待見面。一星期見一次已經很夠了。

 

 

曾幾何時,時間為你們停留,到了今天,時間要你往前走。

 

到了某個路口,你發覺,原來你們不能再走下去了。

你沒有故意冷淡,卻開始不知道該和對方說甚麼,那些促膝詳談的晚上再不復現,你連找個話題也開始覺得困難。

從前明明他總愛和你搶白,你們只有爭著說話,鬥大聲,做盡傻瓜做的事。今天,你們一開口,聲線愈來愈微弱,電話內沉默的時間比說話的時間長。

你回想起最近的內容,說得最多的竟然是「不說了。」然後對方一聲「嗯」接著是掛上電話的聲音。

 

 

若然心碎真的能夠被聽見,也許掛上電話後的那聲長響,便是來自我心跳停頓後,心臟儀傳來的聲音。

 

 

 

 

也許是那通驀然掛斷的電話,又也許,是你們都對這份感情倦怠了。原來一段關係,可以在你完全不知不覺的情況下慢慢流走、消逝不見,當你發現的時候,它已經只剩下回憶。

 

你們沒有理由,也沒有衝動再找對方,只是再一次任由時間慢慢過去。然後你發現,曾經這樣親密的一個人,可以變得連普通朋友也不如,變回一個陌路人。你們在街上若偶然碰面了,可以對對方視若無睹,甚至不希望對方看見自己。

 

 

愛讓我們擁有過最接近的距離,也讓我們回到世界上最遙遠的距離。



 

游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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